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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设立审批的相关法律规定 |
| 萧山法律网 2012/06/22 作者:佚名 来源: 人气: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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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设立审批的相关法律规定
外商投资设立审批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2002年2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2004年、2007年进行了修改。 立项审批部门主要是国家或地方发改委,但涉及特殊行业管制的,还需要由特定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国务院2004年7月《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2004年10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合同审批,原外经贸部1991年颁布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原则和审查要点》,合同审批的审查要点包括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内容是否有遗漏、用词是否严谨规范等十四项内容,几乎涉及了所有可能的合同条款。实践中,也未见对审批权限进行限制的规定。2008年8月,商务部出台《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外商投资行政许可的通知》,对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经营地址、董事会人数、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期限等事项归为非实质性事项,其变更授权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批,仅须报商务部备案即可;而涉及投资性公司、涉专项规定、特定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行业的项目则属于实质性事项,仍归商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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