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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委员会或清算组的职权
萧山法律网   2012/07/05   作者:佚名   来源:    人气: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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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委员会或清算组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债权人会议;
(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三)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
(四)制定清算方案;
(五)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六)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七)分配剩余财产;
(八)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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