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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 工 手 册 |
| 萧山法律网 2008/07/10 作者:佚名 来源: 人气: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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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手 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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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第 页 2、员工聘用..............................................................................第 页 3、劳动合同..............................................................................第 页 4、人事管理..............................................................................第 页 5、员工的培养...........................................................................第 页 6、工作制定..............................................................................第 页 7、薪金福利..............................................................................第 页 8、劳动纪律..............................................................................第 页 9、奖惩制度..............................................................................第 页 10、安全制度..............................................................................第 页 11、保密与竞业禁止.....................................................................第 页 12、附则....................................................................................第 页
第一章 总则 1-1 公司简介
1-2 经营理念
1-3 公司机构
1-4 公司文化
1-5 适用范围 1-5-1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1-5-2 本手册所称员工指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及试用期间新进实习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2-1 聘用原则 2-1-1 员工的挑选任用必须按照人事管理部制定的规章规定和程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 2-1-2 根据公司特点,按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以其对该岗位的专业性及适合性,有关的工作经验与及个人品德行为作为甄选的标准。 2-1-3 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2-2 聘用人员条件 2-2-1 聘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具体考核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2-2-2 分类标准 1)技术人员: 高级技术人员:博士或高级职称,对房地产开发或建筑专业有丰富建设、开发经验。 中级技术人员:具有房地产开发或建筑行业三年以上专业开发经验,硕士、中级职称以上。 技术人员:具有房地产开发或建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管理人员: 经理:管理或房地产开发、建筑专业院校本科以上,在大型房地产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45岁以下。 市场人员:市场营销或建筑类专业院校本科以上,1-3年工作经验,具有市场开拓能力。 财务人员:财经类大学本科,熟悉会计电算化。 文秘人员:文科类大学本科,办公管理经验三年以上,协调能力强。 3)其他人员:
2-3 聘用程序 2-3-1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部门经理提交用人方案由人事管理部转总经理批复决定。 2-3-2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人事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人事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人事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3-3 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人事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人事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人事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人事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2-3-4 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人事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人事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人事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2-3-5 人事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人事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人事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人事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人事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2-3-6 面试流程 1)人事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人事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人事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人事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人事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人事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2-3-7 录用流程 1)人事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人事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人事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4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人事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人事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人事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人事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2-4 入职手续 2-4-1 经核定聘用人员应当于报到日携带以下材料向公司人事管理部报到并办理就职手续。 1)新入司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2)选定人员应提供公司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人事档案; 5)原用人单位出具的已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证明文件(新毕业学生提供报到证明); 6)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近期工资收入证明; 7)需要提供担保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入职七日内必须提供昆明户籍人员担保书; 8)其他必要文件。 2-4-2 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2-4-3 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根据公司《员工培训》制度办理) 第三章 劳动合同 3-1 劳动合同的签订 3-1-1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3-1-2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员工受聘时,必须细阅其内容。 3-1-3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的主要条款: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纪律、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新员工须签署劳动合同,承认其已阅读并理解该合同内容。 3-1-4 未经公司事先许可,任何员工在其受雇期内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任何其他雇主。 3-1-5 公司与员工所签订《聘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分别为: 1)一般员工《聘用合同》为一年期合同; 2)部门主管《聘用合同》为二年期合同; 3)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聘用合同》为三年期合同。 3-1-6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经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1-7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公司与员工协商劳动合同的终止或续签。 3-2 试用期 3-2-1 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一般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4)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5)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3-2-2 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人事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2-3 转正审批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人事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人事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人事管理部备案,并由人事管理部及分公司人事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人事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人事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人事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低于一个月; 6)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3-2-4 不予录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3)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5)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7)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公司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8)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9)试用人员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 10)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者; 11)不能胜任本员工作者; 12)有其他不宜在公司就职情形者。 3-3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3-1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双方书面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2)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公司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6)其他依法应当终止的情形。 3-3-2 公司可向员工提前三十天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合理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公司认为员工不能胜任其被分配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分配到另一现有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因任何原因解散; 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发生重大的生产经营问题而确需裁减人员的;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6)员工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或法规,公司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受到刑事检控; 8)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3-3-3 公司可以即行接触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3-3-4 公司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员工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3-3-5 辞职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员工不能或不愿意受公司聘用可主动辞职,但应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书面通知。到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其他福利。 第四章 人事管理 4-1 内部调动 4-1-1 原则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本着人尽其才发挥潜力的原则,鼓励合理的人才内部流动。公司可根据需要随时调动职务或至本企业关联公司工作,其工龄合并计算。除有正当理由可请求复议外,不得借故推诿。 4-1-2 程序 1)员工填写《员工内部调动申请》; 2)本部门及用人部门经理审批; 3)人事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 4)人事管理部下达调任通知书; 5)接到调任的人事通知单后,应于十日内办妥移交手续(经另行指定移交日期者除外)。 4-2 员工晋升 4-2-1 工作表现是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4-2-2 业绩突出,并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及献身精神的员工应予以晋升。 4-2-3 程序 1)由上一级主管提名管理层审核总经理批准; 2)发文任命由人事管理部备案通知各部门。 4-3 移交手续 4-3-1 员工跨部门调职或离职时,应当办理移交手续。
4-3-2 员工调职或离职必须填写《员工调职交接清单》、《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1)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2)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3)向人事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人事管理部草拟); 4)向人事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人事管理部草拟); 5)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4-3-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人事管理部,并由人事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调职或离职手续。 4-3-4 公司凡负责下述各项业务者,于调职或离职时应就职务范围内的业务及所负责财务详列清单一式三份,办理移交手续: 1)现金、有价证券、账表凭证; 2)资金财产、成品、设备、工具; 3)印记、戳记; 4)图书、规章、文字、图表、技术资料; 5)档案证件; 6)重要经营资料。 4-3-5 移交清册核对无误后,由接交人及监交人签章。一份存人事管理部门,移交人及接交人各持一份。 4-3-6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人事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4-3-7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3-8 未办移交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4-4 人事档案管理 4-4-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人事管理部归档。 4-4-2 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4-4-3 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第五章 员工的培养 5-1 人才培养理念 5-1-1 引进贤才与尽力工作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引进贤才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成为各级职务的接班人。 5-1-2 公司的接班人是从集体奋斗中,从员工中,从各级主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任人惟贤。 5-2 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 5-2-1 "德" 1)崇高的敬业精神,顾全大局,识大体,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平稳的心态有机结合; 2)正确的价值观,正直、无私、公允。倡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鄙视不劳而获,贪得无厌,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企业获取应有的回报; 3)团队精神.以大局为重,作为团体的一员采取合作的态度,关心团体的整体目标,而非个人利益。 5-2-2 "才" 1)优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是对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 2)目标明确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董事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 3)客观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对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确客观的评估,并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 4)实用的创造力。具备独到的见解与完善的思维体系,在工作中积极思索,产生新颖的合理化建议,并能使之转化为新的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 5)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 6)沟通与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开阔的胸襟,通过沟通达到顺利开发工作的目的,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的领导能力。能够鼓励下属,使之达成工作及个人目标。能够制定较高的绩效标准,能使下属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并协助下属提升职业技巧和技能; 7)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学习实现进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5-3 员工培训 5-3-1 培训政策:培训是一种人力资源的投资,公司将培训机会更多地给予工作表现出色,具有较大潜力职员。 5-3-2 公司将不断培训职员,如英文、计算机专业培训等。 5-3-3 参加培训前提:工作表现出色,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忠诚献身公司。 5-3-4 培训协议:若参加投资大的培训,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包括服务年限和服务期未满需补偿条款等(具体参考聘任合同中的《培训协议》)。 5-3-5 公司为陶冶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5-4 培训类型 5-4-1 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事管理部统筹办理。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业务特点,工作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辅导。 5-4-2 在职培训:应不断研究学习本员工作,各级主管应随机施教,以求精进。 5-4-3 专业培训:视工作需要,挑选优秀干部到各培训机构接受专业训练,回公司后将学习内容如何应用到工作上提出书面报告并开课讲授,使公司同事共享其利。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业务技能,以便顺利完成任务。 第六章 工作制度 6-1 工作时间 6-1-1 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制度(膳食休息时间除外)。个别岗位的上、下班时间会根据工作强度及特性,客户需求和管理需要有所调整。 6-1-2 上述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或健康和公司或员工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公司的生产、交通运输设施或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公司生产或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1-3 如有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并按公司规定给予补假。 6-1-4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保留要求员工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的权利。 6-2 接待访客规定 6-2-1 员工的私人访客: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接见私人访客。如果到访属于紧急性质,员工可在前厅会见访客。否则,由访客留下口信传达给员工。 6-2-2 业务访客:对希望进行业务来往的访客,前台应当按规定接待并及时通知受访者。 6-2-3 访客时间:到访时间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 6-3 财物 6-3-1 公司财物:公司的设备、工具、产品或资料等不得在没有附带财产出入单或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带出公司。 6-3-2 私人财物: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之财物,贵重之财物不应带进办公场所,倘有任何损失,公司恕不负责。 6-4 党、团、工会活动 6-4-1 党、团、工会之活动,公司予以支持,但活动应以业余为主,不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为原则。 6-5 内部投诉程序 6-5-1 公司鼓励员工关注同管理工作有关的情况,员工将有机会通过正常和公开的渠道提出投诉和表达自己的观点,投诉将迅速得到解决。 6-5-2 如果员工认为其没有受到公平对待,可以采取下列步骤: 1)员工首先应直接向其直属上司提出问题,交直属上级解决。直属上级应该对事情进行彻底的调查,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2)如果员工对所得到的答复不满意,他可以要求会见再上一级的管理层(通常是部门经理)。通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3)如果员工仍然认为没有得到公平和公正的对待,可以要求见人事经理; 4)如问题仍然存在,则由人力资源经理和总裁对问题进行复审并作出最终决定。 6-4-3 员工应坚信公平对待原则,而不必担心报复和责备。任何人如果对投诉者进行报复,无论其职务高低,都将受到严惩直至解聘。 第七章 薪金福利 7-1 薪金规定 7-1-1 员工薪酬将于每月规定日期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发放一次。 7-1-2 员工之每月工资计算如下:每月总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生活补贴 7-1-3 基本工资按薪级而定,浮动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5%,根据表现评估来决定,生活补贴包括国家规定之一切补贴。 7-1-4 其他有关津贴和奖金按公司有关规定发放。 7-1-5 薪金调整:公司会每年考虑员工工资调整,但须按实际管理费收支状况及利润作出最后调整与否的决定。 7-1-6 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从薪资中扣缴个人所得税。 7-2 薪资 7-2-1 确定原则 1)劳动力市场价格; 2)教育背景; 3)工作经验; 4)业绩成果; 5)公司服务年限。 7-3 工资计算 7-3-1 公司依岗位职责将工资划分五岗,每岗参考教育背景、 工作经验、业绩成果、司龄等分A、B、C三等级。 7-3-2 岗位分类 1)一岗 总经理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其它董事会直接聘任人员 A 30-35档 B 25-30档 C 20-25档; 2)二岗 总经理助理 高级顾问副总工程师 部门总监高级文秘 A 25-30档 B 20-25档 C 15-20档; 3)三岗 部门经理 高级(项目主管程序员、系统分析员、营销人员、会计、经济师等) A 20-25档 B 15-20档 C 10-15档; 4)四岗 程序开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市场销售人员高级文员 会计 A 15-20档 B 10-15档 C 8-10档; 5)五岗 文员 库管 物流出纳司机 电工 A 10-15档 B 8-10档 C 6-8档。 说明:每档以RMB100元计。 7-3-3 级别分类 1)A等: 博士、高工,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三年; 本科以上学历或有中级职称,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五年。 2)B等: 博士、高工,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一年; 本科以上学历或有中级职称,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二年; 专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五年。 3)C等: 专科学历以上,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司龄不少于一年。 7-3-4 上述每岗各等级工资标准,如有特殊情况,一岗职员的工资由董事会决定,二、三岗职员的工资由总经理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 ,四、五岗职员的工资由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核发。 7-3-5 公司新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原则上从各岗位起始档开始支付基本工资。 7-3-6 对于在公司各项考核中成绩优异,受到嘉奖的职员,工资可上浮一档,对于成绩不合格、或受到公司处分的职员工资可下浮一档或重新试用。 7-3-7 原则上对公司四、五岗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龄,重新审定一次工资,由经理办公会决定是否给予升档。对于收入达到或超过本岗位平均档的职员,其每年晋升与否由总经理决定。 7-3-8 对于试用期人员,无论资历或岗位一律定为4档(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例外)。 7-4 员工福利 7-4-1 社会保险:公司和员工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正式颁布的其它适用法律和法规参加社会保险和福利,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7-4-2 住房公积金 1)是员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员工个人住房基金,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离职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员工本人。 2)住房公积金定向用于: 员工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专项贷款; 单位购买、建造员工住房专项贷款。 3)公积金来源方式:员工每月交纳其基本工资的5%,公司付给员工月基本工资5%,这笔积金将存入房产服务公司为个人所设的帐户中,按规定备用。 4)与公司正式签约的正式职员有权申请参加此项计划,公司5%款项的提取按参加公积金计划的年限而定参加年限提取比例。 0-----5年5%; 5-----10年 10%; 10-----15年 15%; 15-----20年 20%; 20-----25年 25%; 25-----30年 30%。 7-4-3 医疗合作基金制度 1)基金来源:职员交纳月基本工资2.5%(由财务直接从职员工资中扣除),公司支付职员月基本工资总额的2.5%作为公司员工月医疗合作基金。专项储备,专款专用。用完为此。 2)基金管理:由职员选定代表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单设帐户统一管理,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3)医疗费报销办法 医疗费用不论大小须经员工选定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初步审核,报总经理签字由财务部具体办理; 职员报销时普通门诊必须持市级以上医疗病历,处方,发票等单据,经基金委员会及总经理审批后方
可报销,累计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员工年交纳基金的3倍; 除普通门诊外的医疗费,如职员住院等大额医疗费用按进入司年限长短承担比例费用。 4)住院报销比例 年限 医疗基金负担 个人负担 5年以下 60% 40% 5年以上 70% 30% 10年以上 80% 20% 15年以上 85% 15% 5)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各类滋补药品、保健药品、贵重药品等; 因打架、斗殴、美容、及违犯计划生育政策所致费用; 未经主管批准在市级以下医院就诊、住院者; 未经批准自行外购药等; 病历、处方、发票手续不全者。 7-4-4 住房(租房): 1)条件:对现时经公司核实确需解决住房的正式职员(家在西安的单身员工、已婚且一方有房职员或已有住所的职员均不在考虑之列)可申请集体租房,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2)租金支付:公司负担月租金的50%,个人负担月租金的50%; 3)租房标准:城区标准单元套房,交通费自负; 4)人员限制:每单间不超过2人。 7-4-5 其他福利:公司将根据业绩情况酌情安排员工享有其他福利。 7-5 休假及假期薪金 7-5-1 年假 1)各员工在公司服务连续满十二个月后(包括试用期),自第二年起将获得全薪年假六天。此后员工继续在公司服务每增一年,其年假亦相应增加一天,但最多以十五天为限。 2)年假并不包括法定假期及公休日在内。年假应二次用完。年假之使用应根据各部门之人手需求而由部门经理作最后决定。 3)申请年假需于15天前填妥申请表格,经由部门主管审核交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属有效。 4)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年假不得累积至下一年度。员工不按期享用年假,作放弃该年假论。除非因聘用终止,否则所有累积年假不能以薪代假。 7-5-2 可享受的带薪假日 1)法定假日(10天)。如法定假期员工正好当值时,部门主管会安排在法定假日之前或后三十天内给予员工补假,及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当值津贴;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1天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3天 2)婚假7天,晚婚15天; 3)丧假: 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父母去世为7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及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去世为5天; 兄弟姊妹去世为3天。 4)产假:女方90天、男方2天,难产105天; 5)哺乳假:每天有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可晚上班一小时或早下班一小时,工资、福利及补贴按100%发给; 6)年假: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10天年休假; 7)工伤假:工伤期间工资及一切福利、补贴按100%发给; 7-5-3 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1)工龄满3年工资按70%发放; 2)工龄满3---5年工资按75%发放; 3)工龄满5年以上工资按80%发放。 第八章 劳动纪律 8-1 考勤制定 8-1-1 公司统一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8-1-2 公司作息时间: 1)夏季(5/1-----10/1) 早: 8:00-----12:00 午: 14:30-----18:00 2)冬季 (10/1---5/1) 早: 8:30-----12:00 午: 13:00-----17:30 8-1-3 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8-1-4 公司设考勤员,员工上班须自觉到考勤员处签到,如不作签到视旷工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签或为他人代签,违纪者双方均受纪律处分。 8-1-5 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因客观原因忘记签到的员工, 需要直接向上级说明原因后,给予补签。下班以前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迟到、早退及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8-1-6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数每三次以旷工半日论。 8-1-7 月末财务部根据考勤记录核发工资。 8-1-8 全月按规定之工作日上班,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加班缺勤者为全勤,全勤奖金100元。未转正员工不享受全勤奖。 8-1-9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超时工作时,各员工皆不得找藉词推搪,应以工作为主,发扬良好服务精神。 8-2 请假制度 8-2-1 请假规定 1)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0天,事假不带薪。 2)病假:全年累计在30日内。一月内病假超过三日以上者须附缴医疗诊断书。 8-2-2 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8-2-3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呈核或代办请假手续时,必须事后补假外,其余不经核准的缺勤,均以视为旷工。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视为旷工。 8-2-4 请假手续的办理程序 1)请假应依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部门经理核准。 2)请假二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核准。 3)请假二天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8-2-5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期间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给假日期计算相应扣减。 8-2-6 请假期间,如遇星期假日或政府规定应予休假的法定节假日,则计入请假期内,但不计入工资扣除天数。 8-3 工作纪律 8-3-1 工作准则 1)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公告及通告; 2)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3)不得经营、从事与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商业活动; 4)不得兼任其他的职务; 5)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6)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不得私自推带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公司; 8)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业务资料及复印本)出公司; 9)对外接洽业务,态度谦和,不得有损害公司名誉之行为; 10)内部团结,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1)上班时间不得接见亲友;如经特准,应在指定地点会客; 12)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领亲友进入办公室; 13)除周未,因公出差或请假外,均应按时办公,不得旷职或迟到早退; 14)未经许可不能擅自离岗.员工不能在工作时间离开公司,除非事先征得上级主管同意外出; 15)必须穿着整齐适当,男员工不得留长发。 8-3-2 违反公司规章制定,必须按照纪律处分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章 奖惩制度 9-1 纪律处分规定 9-1-1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罚款、降薪、降职、辞退五种。 9-1-2 有下列情形者,应给予警告: 1)仪表未能达到公司要求标准的; 2)当班时穿着整齐制服的; 3)大声喧哗行为不检的; 4)超出工作范围到其他部门闲荡的; 5)工作时间吃零食的; 6)未经许可,在员工休息室或指定地点以外地方进食的; 7)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人事务的; 8)工作时听收音机或录音机,或阅读非工作之赴物,或翻阅客户报的; 9)随地吐痰,乱扔乱吐杂物,破坏环境卫生的; 10)不礼貌地与顾客同事或上司对话,态度欠佳,轻视上司或顾客的; 11)消极怠工的; 12)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的; 13)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4)未经许可,私自接待亲友及家属的; 15)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务的; 16)搬弄事非,影响员工之间的团结的; 17)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的; 18)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未造成不利后果的; 19)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的; 20)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的; 21)在办公场所吸烟的。 9-1-3 有下列情形者,应给予罚款: 1)有9-1-2之情形者,经警告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2)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上司,同事或客户的; 3)旷工一天的; 4)上班时间无故停止工作的; 5)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的; 6)故意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办公秩序的; 7)由他人替自己或自己代他人签到的; 8)参与赌博的; 9)唆使挑拔,从而引起员工间打架斗殴。或影响员工之间团结严重的; 10)在执行主管或上司之合理合法工作指示,故意消极怠工的; 11)填报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报告的; 12)在工作时间饮酒的; 13)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的区域的; 14)发表虚假或诽谤性之言论,影响公司声誉的; 15)收取客户款项为及时转交财务部门的; 16)过失毁坏公司财物的; 17)迟到或早退的。 9-1-4 有下列情形者,应给予降薪: 1)有9-1-3规定的情形者,情节严重的; 2)向客户索取财物或其他报酬的; 3)伪造文件欺骗公司或客户的; 4)泄漏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或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及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5)作出不道德的流氓行为的; 6)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的; 7)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及利益之行为的; 8)遗失公司之重要物品而导致较大损失的; 9)未经公司同意,在外兼职的; 10)工作时间酗酒、醉酒的; 11)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的; 12)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公司类似业务的; 13)在工作时间或办公场所殴打他人或与他人殴斗的。 9-1-5 有下列情形者,应给予降职: 1)有9-1-4规定的情形者,情节严重的; 2)偷盗公司或他人财物,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安全守则,导致公司、客户、员工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的危害或损失的; 4)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公司类似业务,经劝告、处分仍不改正的; 5)泄漏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或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及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 6)伪造文件欺骗公司或客户,造成公司损失的; 7)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造成公司损失的; 8)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公司类似业务,造成公司损失的; 9)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及利益之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 9-1-6 有下列情形者,应给予辞退: 1)旷工一次连续三天,一月内累计旷工六天的; 2)作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声誉及利益之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 3)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公司类似业务,损及公司利益的; 4)泄漏公司机密文件或资料,或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及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5)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安全守则,导致公司、客户、员工受到经济、财产、生命或声誉的严重危害或损失的;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未经公司同意,在外兼职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8)伪造文件欺骗公司或客户,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9)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10)其他违反公司制定,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9-1-7 违反公司制定,造成公司损失的,除接受纪律处分外,还应赔偿公司所受损失。 9-1-8 纪律处罚细则另行规定。 9-1-9 处理程序 1)纪律处分的处理一般在事发后一周内作出,口头警告应当即作出; 2)口头警告可以由主管作出;警告书由部门经理发出,将列明员工犯规的细节;处分书应当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人事管理部发出; 3)员工须在警告书或处分书上签名,警告书或处分书副本将由行政部归入员工工作档案,如员工拒绝签认,则以见证为据,记录在案,而该警告书或处分书仍将视作生效。 9-1-10 员工申诉 1)员工如不服处分,可于该处分发出后的一星期内亲自或书面向部门经理或人事管理部经理申诉。 2)部门经理或人事管理部经理接到申诉后,应当重新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总经理的决定为最后决定。 9-2 奖励规定 9-2-1 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大功、特别奖励、晋级五种。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2)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 3)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 4)为公司争取荣誉者; 5)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 9-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 3)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 4)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 5)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 9-2-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2)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 9-2-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 1)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3)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第十章 安全制度 10-1 安全规定 10-1-1 安全生产是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重视生产安全,宣传安全措施,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不懈地努力,共同确保公司不发生各类事故。 10-1-2 所有员工有责任遵守安全规则及惯例以保持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你有责任立即向经理或其它受委任的人报告事故伤害以及不安全的设备、习惯或条件,承诺保持安全的工作环境。 10-1-3 安全规范 1)应当遵守公司安全制定; 2)不得私自挪动或损毁安全设施设备; 3)损毁安全设施设备应当及时报告; 4)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装拆修理电气设备; 5)爱护公司公物,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 6)如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或受伤时,应马上向上级报告; 7)发生工伤需要立即入院,受伤员工应在接受必要的急救处理后送去附近的医院; 8)非公司员工如获准进入公司场所,应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 9)发火灾、地震等意外事故时,应当保持镇静,服从指挥。 10-2 应急常识 10-2-1 火警:当火警发出时,不论程度大小,必须作出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 2)按动最近之火警报警器; 3)呼唤附近同事援助; 4)通知总机,说出火警发生地点及火情; 5)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切勿用水或泡沫灭火机扑灭因漏电引致的火警; 7)把所有火警现场之门窗紧闭,并关掉一切电器用具之开关; 8)如火势蔓延,必须协助引导客人撤离火警现场; 9)撤离时切勿搭乘电梯,必须使用楼梯上、下; 10)参加每次防火演习时,应熟记火警讯号,走火通道与出口位置及灭火器具作用方法。 10-2-2 地震 1)站立于空旷处,不要慌张地往室内冲。 2)注意上方可能有如招牌、盆景等掉落物。 3)远离兴建中的建筑物、电线杆、围墙、未经固定的贩卖机等。 4)行驶中的车辆,勿紧急刹车,应减低车速,靠边停放。 5)若行驶于高速公路或高架桥上,应小心迅速驶离。 6)若在效外,远离崖边、河边、海边。找空旷的地方避难。 10-2-3 意外 1)如遇有任何意外伤病事故发生,应马上召唤保安部照顾伤病者或协助将伤病者送往医疗室; 2)如在工作场所之外,应当及时报警、联系急救机构; 3)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4)加设标志,警告别人勿靠近危险区。 10-3 应急电话 火警: 119 匪警: 110 交通事故报警:122 急救: 120 市内触电急救:7215449 市内伤病急救:7213460 第十一章 保密与竞业禁止 11-1 保密 11-1-1 总则 1)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3)除非正常商业运营需要,任何有关公司和公司业务的信息不得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透露。有权获得公司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的员工应对掌握的信息保守秘密。 4)现代商业的发展要求公司的组织管理,包括在与客户及供应商的业务处理中更公开、透明,来自公司外部的拜访及审计已经成为公司运营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这种公开并不意味着公司不再需要保守公司机密。任何员工如果随意地公开谈论其工作或泄露公司资料,所损害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和未来,也同时损害了公司其他员工的利益和未来。本条款所述内容并不与公司依惯例进行的各项公开发布活动相冲突,如公司产品特点介绍,营业时间和营业场所等。 11-1-2 保密范围 1)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指非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向公司外部的任何人透露的资料。 2)商业机密:任何与公司竞争力相关的一切信息。其中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但不仅限于此): 财务信息; 市场及销售的预测,计划及其他信息;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供销情报及客户档案;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各类技术资料; 职员在工作期间完成的技术成果及著出的论文、著作、书籍或在工作期间 总结、觉察到信息均属公司;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11-1-3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及技术信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客户资料、经营状况、管理制度等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若对信息的保密程度无法确定,可先视其为保密信息直至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可以对外透露的信息。 11-1-4 保密措施 1)当公司外部的人员或机构向员工要求提供有关公司资料,对于其中涉及到商业机密和保密资料的部分,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告以无授权并拒绝提供; 2)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经理办专人执行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上保密措施: 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属开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使用、保存、维修、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 11-1-5 员工责任 1)公司的所有员工都要按人事管理部的要求签定员工保密及不泄露协议,由人事管理部指定的个别员工还需签定其它有关协议或承诺; 2)公司的商业秘密及保密资料为公司所有,未经相关的部门或经理批准,不得对外泄露; 3)对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的复制只能是在工作必需的情况下进行,对复制品的保管视同原件; 4)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在未经质量管理人员及人事管理部的批准下不得对外泄露,有关信息不得向任何未与公司签定保密合约的人或公司泄露; 5)员工如有发现违反以上规定的会被给予相应的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员工应向公司交还其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技术文档、备忘录、客户名单、财务报表或推销资料等。 11-1-5 处罚 1)违反公司相关保密制定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分。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公司相关保密制定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2 竞业禁止条款 11-2-1 考虑到信息的保密性,员工必须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内,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业务,但公司书面同意的除外。 11-2-2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公司应遵守对员工另行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二章 员工行为规范 12-1 员工关系 12-1-1 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敬互重,互相合作及谅解,以建立及保持优良的合群精神,以投入工作中。直属上级指派的任务,员工必须切实执行,倘遇疑难或不满,应从未向直属上司请示或申诉,以便妥善处理。 12-1-2 在公司里,最重要的关系是经理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尽管员工要对自己的表现,行为及发展负责,但经理也要对员工负责以确保: 1)员工理解并认同经理对他/她的期望; 2)员工有能力完成工作; 3)员工受到激励,得到工作指导和公正的评价; 4)员工有机会进一步发展。 12-1-3 经理应在其言行上依据我们的道德行为标准进行领导。如果你是一位经理,你有责任促进开放的和诚实的双向交流,经理必须是尊敬与体贴每一同仁的积极分子和表率。 12-1-4 你还应审慎注视已发生的不道德或违法行为的迹象。如果你对不道德或违法活动心存疑虑存有担忧,应采取适当的、一致性的行动,并且通知你的经理。 12-2 工作规范 12-2-1 工作态度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2)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4)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不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5)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6)热爱本员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7)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8)对本员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9)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12-2-2 行为准则 1)友善---以微笑来欢迎客人及与同事相处; 2)礼仪---任何时刻应举止温文尔雅、尊敬客人及同事; 3)勤勉---处理工作时必须发挥高效率及勤勉精神; 4)诚实---员工应如实向上司作工作报告。在大楼或小区内若有拾遗,应立即呈交上级主管处理; 5)守时---员工必须严守时间,于指定时间前穿着整齐制服当值; 6)负责---员工必须尽忠职守,做好本员工作完成所委派之任务。同时须对公司之一切财物妥善保管; 7)服从---员工必须服从上级指示及分配,努力把工作做好; 8)整洁---不但要经常保持个人整洁,更要保持制服、工作环境及工具之整洁; 12-2-3 商业道德 1)员工在任何时间都必须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违反者将受到纪律处分,直至包括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员工在与公司客户、供应商、政府机构、公司和同事的交往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3)员工在受聘期间,应保持公平、真诚、守法的态度。 4)每个员工都应遵守公司道德规范,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诚信形象及守法名誉的行为。 12-2-4 行为规范 1)您的仪容: 衣着整洁 修饰大方 精神饱满 2)您上班时: 不迟到 不串岗 不怠工 不务私 3)您下班时: 不早退 不拖拉 关好水电门窗 保证安全 4)您打电话时: 不闲谈 不泄密 5)您接电话时: 先答"您好,广合公司" 6)您开会时: 准时到场 认真记录 积极参与 7)您与同事们: 不过问工资、奖金及其它机密事宜 不传递小道消息 主动关心和帮助别人的病痛疾苦及其它困难 12-3 自律准则 12-3-1 董事会成员的自律准则 1)坚持以德服人、以真待人、以情感人、以身教人; 2)不断扩大思想视野,培养战略和市场观念; 3)不为琐事缠身,保持头脑的清醒,把握全局; 4)致力于决策研究,多谋善断; 5)决策时务必忌怒(忌激动中行事)、忌疑(忌犹豫不决)、忌急(不可急功近利)、忌暗(情况不明而匆匆作出决定)、忌谀(远阿谀奉承之人,近忠心为企业之士)。 12-3-2 管理层的自律准则 1)以质量为根本,以信誉创效益,兴企业文化,树敬业精神; 2)正确理解董事会的决定,并创造性地加以贯彻执行; 3)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4)努力开拓思想视野,精研本行业务,随时掌握业界有关信息和最新商业动向; 5)尽可能多地学习文化知识,尽可能好地体现公司所要求的道德行为,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使自己培养成为企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6)对企业忠诚不二,努力争取成为公司的功臣而奉献自己的人生价值。 12-3-3 执行层的自律准则. 1)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 2)努力学习本职业务所需要的知识;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 4)与同事同心协力、相互谅解、团结互助,共同完成任务; 5)努力提高思想文化素质,为自身觉悟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 6)树立较强的进取心和高素质的工作作风; 7)对企业忠诚竭力,为自己是公司一员而荣耀和骄傲。 第十二章 附则 12-1 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综合部。 12-2 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综合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12-3 公司保留向员工发出通知全权决定更改和修订本的权利,更改或修订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任何其他国家颁布的法律和法规进行。 12-4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本手册内容及所载条款作出适当的修改及补充。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12-5 本如有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同一法令另有修正时,依修正后的法令办理。 12-6 本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12-7 本手册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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