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个月前,一份国资委的文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给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该文件透露了“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解禁”的信息,而就在去年4月,国资委还曾专门下文严禁此类举动。 在吉林省人民政府的网站上可以看到,这份文件的全称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以下简称《意见》)。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意见》由国资委起草,于2005年7月底上报国务院。其后又几经修改,并最终于2005年岁末推出。近日,国资委正在内部积极部署,并将于1月底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和推广文件精神。
“近几年来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引起了社会大众的关注,也引发了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大争论。决策层必然对这些争论要有回应。”国资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李曙光对此表示。
从《意见》的出台来看,国资委在肯定以往国企改革方向的基础上,表现出继续推进国企改革的决心,同时又在细节上设定了更多规范和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短短半年多时间,国资委的态度为何会转变如此之快?在国企改制暴露出种种问题、并由“郎顾之争”而引起持续两年的全社会大辩论的背景下,为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解禁是否会引来更多的争议?
严控下的松动
与以往政策相比,该《意见》的最大突破点在于第五条“严格控制企业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持股”。
该条第2款称:“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实施改制,应严格控制管理层通过增资扩股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的股权。为探索实施激励与约束机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凡通过公开招聘、企业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竞聘上岗或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管理层成员,可通过增资扩股持有本企业股权,但管理层的持股总量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
尽管加了“严格控制”的字眼,但解禁的意味已是不言而喻。尽管如此,管理层购买大型国企的存量股本,仍处于锁定状态。同时,“不得达到控股或相对控股数量”,又意味着不是MBO(管理层收购)。但《意见》究竟是股权激励还是转让股权,还不清楚。“既不是MBO,又不是奖励,是介乎这两者之间的混合物。”曾任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司司长、百慧勤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管维立说。
尽管只是开了个口子,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总裁郑培敏对《意见》的出台,仍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他说:“有一家企业(管理层)想做增量持股,过去政策还没有明确,便一直不敢做。现在文件要下来了,我可以打电话告诉他们可以做了。”
像上海荣正这样为国有企业改制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不在少数,他们透过《意见》中严格的限制性语句,仍旧嗅出其中的“商机”。他们大多渴望将自己的客户群从中小企业拓展到大型国有企业,而中小型国有企业的MBO(管理层收购)早已放行。
大型国企包括央企和地方大型国企,李曙光认为,这个文件主要是规范地方的大型国企,而不是规范中央直属企业。对后者目前没有多大现实意义。后者应该不会很快改制,目前主要是进行合并。虽然这169家央企中也有亏损比较严重的,也有可能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但这只是选择之一,能走多远还是未知数。
根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去年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所言,目前,中国国有工商企业是138000户,中央企业是169户,每年减少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大概是4000户到5000户。
由中小国企占国企总量的98%来计算,地方大型国企的数量应该在2500户左右。
在采访中,很多专家都对大型国企是否需要推行管理层持股的激励政策表示质疑。
“当前国企的利润主要来自垄断行业以及资源行业,而不是来自经营改善带来的业绩提升。”管维立坚持认为,外界普遍夸大了大型国企需要激励机制这个问题。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则表示:“大型国企按照划分标准,总资产3亿以上,净资产上亿,管理层能有多少钱去做增量持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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