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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变更缴纳登记费标准
萧山法律网   2012/06/21   作者:佚名   来源:    人气: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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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缴纳登记费。
   
    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缴纳;
    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缴纳;
    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缴纳。
  
    领取《营业执照》的,设立登记费为300元。
  
    变更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费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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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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